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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中共组织发展的历史经验
作者:李树泉    发布时间:2020/8/4 10:24:59    来源: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官网


    [摘 要]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使力量倍增。”党的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保证。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有着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这也是党的传统和优势。自党成立以来,组织发展始终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抗日战争时期是党组织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组织发展全面走向成熟,并且积累了丰富经验,迄今仍有重要指导意义。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使力量倍增。”[1]党的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完成党的全部工作的保证。“正确的政治路线提出以后,组织工作就决定一切,其中也决定政治路线本身的命运,即决定它的实现或失败。”[2]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党在抗战时期达到全面成熟,成为全民族抗战的中流砥柱,赢得了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组织建设,为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为执政党,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结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组织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于推进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科学判断并准确把握党的历史方位
    科学判断并准确把握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是党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党领导的中国革命由土地革命战争向抗日战争转变,是中国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如何科学把握党所处的时代方位,正确认识中国社会矛盾的变化,制定正确的政治方略,顺利实现工作重心的转变,是检验党是否成熟、是否有战斗力、是否能够驾驭中国革命航向的重要尺度,这是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经验。
    20世纪30年代,当国民党调动兵力大规模“围剿”红军之际,日本帝国主义于1931年发动蓄谋已久的九一八事变。随后在短短四个月内,中国东北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好河山沦于日本侵略者的铁蹄之下。日本对东北的大规模侵略,强烈震撼了中国社会,声势浩大的群众性爱国运动严重冲击着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也激化了国民党内各派系之间的矛盾。这表明,反对日本侵略的民族革命斗争正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的主要斗争。然而,当时党的领导人未能看到时代的变化,未能顺应形势的发展、调整自己的政策,而是继续推行冒险主义和关门主义方针,强调国民党政权同苏维埃政权的对立,作出“目前中国政治形势的中心,是反革命与革命的决裂斗争”[3]的错误判断,导致党非但错失打开中国革命新局面的历史机遇,反而使自己在国民党统治区和革命根据地的工作都遭到程度不同的损失。特别是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央红军被迫进行战略转移,中国革命遭遇严重挫折。总结经验教训,在中国革命生死攸关的时刻,党中央于1935年1月在遵义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着力解决当时具有决定意义的军事和组织问题,改变了中央领导特别是军事领导。会议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独立自主地解决了党的组织问题,结束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中央的统治,“实际上变更了一条政治路线。过去的路线在遵义会议后,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都不能起作用了”[4]。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实际上也开始了党的组织路线的转变。
    1935年10月,党中央率领中央红军到达陕甘地区,在民族危机不断加重的情形下,“成功把解决生存危机同拯救民族希望联系在一起,把长征的大方向同建立抗日前进阵地联系在一起,实现了国内革命战争向抗日民族战争的转变”[5]。抗日救亡运动新高潮的到来,表明中国已处于政治形势大变动的前夜,将全国抗日力量汇聚在一起、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任,历史性地落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肩上。
    在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甘根据地前后,日本侵略者策动所谓“华北自治运动”,整个华北危在旦夕。随着中日民族矛盾的急遽上升,中国共产党把握时代的脉搏、顺应时代的要求,率先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确主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根据共产国际七大的精神,于1935年8月1日草拟了《中华苏维埃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提出抗日救国的政治主张,初步纠正了“左”倾关门主义,表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策略开始发生转变。
    在《八一宣言》公布之时,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尚在长征途中,在未获悉宣言内容的情况下,从华北事变后民族危机加深的形势中,敏锐认识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性。1935年10月22日,党中央在吴起镇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日本帝国主义独占华北,反帝运动高涨,反帝革命在全国酝酿。”[6]张闻天则更明确指出,到达陕北苏区,长征的任务完成了,“一个历史时期已经完结,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开始了”[7]。现在新的任务是保卫与扩大这一苏区,变为直接的民族革命战争。[8]党中央于1935年11月13日发布《为日本帝国主义并吞华北及蒋介石出卖华北出卖中国宣言》,提出“在亡国灭种的紧急关头,我们的出路,只有坚决的武装起来,开展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革命战争,与打倒卖国贼首蒋介石国民党的革命战争,以保卫华北,与保卫中国,以争取中国民族的最后解放”[9]。红军愿同一切抗日反蒋的中国人民与武装队伍联合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
    在历史转折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抓住了历史机遇,审时度势,顺应时代要求,作出了战略调整,于1935年12月17日至25日在瓦窑堡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科学分析了民族矛盾逐步上升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特点,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解决了遵义会议未能解决的政治路线问题。会议通过的《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议》明确指出:“目前政治形势已经起了一个基本的变化,在中国革命史上划分了一个新时期,这表现在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中国革命准备进入全国性的大革命。”[10]为此,“党的策略路线,是在发动、团聚与组织全中国全民族一切革命力量去反对当前主要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头子蒋介石”。当前政治形势的基本特点是日本帝国主义“正准备并吞全中国,把全中国从各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变为日本的殖民地”[11]。在这样的形势下,“一切不愿当亡国奴,不愿充当汉奸的中国人,迫得走上一条唯一道路:向着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汉奸卖国贼展开神圣的民族战争”[12]。决议认为,民族革命的新高潮推醒了工人阶级和农民中的落后阶层;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群众和知识分子已转入革命;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许多乡村富农和小地主,甚至一部分军阀也有对革命采取同情中立的态度以至有参加的可能,因此“民族革命战线是扩大了”[13]。党应采取各种适当的方法与方式,去争取这些力量到反日战线中来。并且认为,“‘左’的关门主义,是党内主要危险”[14]。
    瓦窑堡会议结束不久,即12月27日,毛泽东根据瓦窑堡会议精神,在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报告批评党内存在的看不见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重性及其变化,拒绝同其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错误观点,深刻分析了日本侵略中国对中国社会的影响,特别是中国反动营垒的分化,认为“在地主买办阶级营垒中也不是完全统一的”。为集中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我们要把敌人营垒中间的一切斗争、缺口、矛盾,统统收集起来,作为反对当前主要敌人之用”[15]。毛泽东认为党内“左”倾关门主义者患了幼稚病,“革命的道路,同世界上一切事物活动的道路一样,总是曲折的,不是笔直的。革命和反革命的阵线可能变动,也同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可能变动一样”。因此,“组织千千万万的民众,调动浩浩荡荡的革命军,是今天的革命向反革命进攻的需要。只有这样的力量,才能把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打垮”。“只有统一战线的策略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策略。”“我们一定不要关门,我们要的是制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死命的民族革命统一战线”。[16]
    毛泽东在报告中特别强调,战胜国内外敌人的根本保证是共产党和红军在民族统一战线中的领导。他提醒全党,大革命失败就是“缺乏革命中心力量”[17],为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共产党和红军不但在现在充当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发起人,而且在将来的抗日政府和抗日军队中必然要成为坚强的台柱子”[18]。
    瓦窑堡会议是全民族抗日战争兴起过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它与之后毛泽东在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作的报告,表明中国共产党已经克服“左”倾冒险主义和关门主义错误,制定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战略策略,使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即将到来之际掌握了政治上的主动,系统解决了党的政治策略问题,并适时完成组织路线的转变。
    二、以党组织的大发展推进伟大的民族解放斗争
    全国抗战开始前,全国的共产党员只有4万多,并且大多集中于红军和陕甘宁边区,不少地区连党员也没有,更不用说党的组织,“党的组织力量,在全国,一般地说来是微弱的”[20]。党组织的这种状况同抗战形势和党所担负的使命极不相称。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由于国民党的控制和压迫的政策,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我们自己的没有工作或工作不足。这是我党在现时抗日民族革命战争中的最基本的弱点。不克服这个弱点,是不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21]。为此,毛泽东于1939年5月在延安在职干部教育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担负着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建立新中国的任务,需要我们建设一个大党”,“一个独立的、有战斗力的党”。[22]
    (一)建设全国性的大党。瓦窑堡会议决议指出,“目前政治形势已经起了一个基本上的变化,在中国革命史上划分了一个新时期,这表现在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中国革命准备进入全国性的大革命”[23]。“为了完成中国共产党在伟大历史时期所负担的神圣任务,必须在组织上扩大与巩固党。在新的大革命中,共产党需要数十万至数百万能战斗的党员,才能率领中国革命进入彻底的胜利。”[24]为了扩大党员发展的群众基础,决议提出了“两个先锋队”的论断,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他应该大量吸收先进的工人雇农入党,造成党内的工人骨干。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一切愿意为着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不问他们的阶级出身如何,都可以加入共产党。”[25]据此,决议明确了党员发展的基本标准,即“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社会成分是应该注意的,但不是主要的标准。应该使党变为一个共产主义的熔炉,把许多愿意为共产党主张而奋斗的新党员,锻炼成为有最高阶级觉悟的布尔什维克战士”[26]。1939年10月4日,毛泽东在为《共产党人》杂志撰写发刊词时发出了“建设全国性的大党”的号召,由于“党所处的环境,党所担负的任务,现在和过去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的环境是复杂得多,现在的任务是艰巨得多了”[27],“我们党已经走出了狭隘的圈子,变成了全国性的大党”[28]。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任务,就是要“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29],并将其称为“伟大的工程”。
    随着国共合作抗战局面的形成,党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了适应各方面工作的需要,党中央于1938年3月作出《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决议》指出:“为了担负起扩大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彻底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神圣任务,强大的党的组织是必要的。但应该指出,目前党的组织力量,还远落在党的政治影响之后,甚至许多重要的地区,尚无党的组织,或非常狭小。因此大量的十百倍的发展党员,成为党目前迫切与严重的任务。”[30]为此,要“打破党内在发展党员中关门主义的倾向”,“大胆向着积极的工人、雇农,城市中与乡村中革命的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坚决勇敢的下级官兵开门”,“特别注意在战区在前线上大量的吸收新党员,建立强大的党组织。在后方无党的组织的地区,当地党应有计划的与迅速的去重新建立与发展党的组织”。[31]
    从全国来看,到1940年,共产党员人数已发展到80余万,到抗战结束时达到120多万人。党员数量的大大增加,是党兴旺发达的重要表现,也为党成为左右中国政局的决定性力量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32],这是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中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论断。党的干部是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党的路线和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是实现党的领导的组织保证,没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党的事业是不可能向前发展的。
    瓦窑堡会议提出了“必须大数量的培养干部”的要求,指出在“伟大斗争时期,党的干部坚固的团结于党的领导机关的周围,是有决定意义的。党要团结全党领导最广大群众走上民族革命与土地革命的战争,没有很多的与很好的干部作纽带,是不能成功的。正确的组织路线与干部政策,是完成这个任务的前提”[33]。
    1937年5月,毛泽东在给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作结论时强调:“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最好的干部。”“中国共产党早就是一个大政党,经过反动时期的损失它依然是一个大政党,它有了许多好的领袖和干部,但是还不够。我们党的组织要向全国发展,要自觉地造就成万数的干部,要有几百个最好的群众领袖。”[34]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进一步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十七年来,我们党已经培养了不少的领导人材,军事、政治、文化、党务、民运各方面,都有了我们的骨干,这是党的光荣,也是全民族的光荣。但是,现有的骨干还不足以支撑斗争的大厦,还须广大地培养人材。在中国人民的伟大的斗争中,已经涌出并正在继续涌出很多的积极分子,我们的责任,就在于组织他们,培养他们,爱护他们,并善于使用他们。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35]
    在干部的选拔和使用上,党中央提出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选拔使用标准。要求干部必须“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有远见,有工作能力,富于牺牲精神,能独立解决问题,在困难中不动摇,忠心耿耿地为民族、为阶级、为党而工作”[36];必须“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37]。
    从知识分子中选拔干部,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党内存在长期轻视甚至排斥知识分子的倾向。为了克服这一倾向,1939年12月1日,党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大量吸收知识分子》的决定。决定指出:“共产党必须善于吸收知识分子,才能组织伟大的抗战力量,组织千百万农民群众,发展革命的文化运动和发展革命的统一战线。没有知识分子的参加,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全党同志必须认识,对于知识分子的正确的政策,是革命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38]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于1939年6月专门发出《关于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和培养新干部问题的训令》,提出要大批吸收纯洁的革命知识分子参加下层工作,不要歧视知识分子。[39]
    大量知识分子成为党的干部,使得党政机关和部队干部的文化水平、政治政策水平大大提高,弥补了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不足。
    (三)建设“大而精”的党组织。抗战时期党组织的大发展,是党领导民族解放斗争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客观需要。然而,短时间内党员队伍的迅速扩大,不可避免地会引起一些问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指出:“这些新党员极大部分是散漫的小资产阶级的成分。他们为追求真理,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加入共产党,我们欢迎他们。但是,他们之中的许多人还带着浓厚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习惯。”“这就需要引起我们极大的注意,加强对新党员的思想意识的教育。”[40]
    为克服党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党中央于1939年8月25日发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决定》认为,在中央作出大量发展党员的决策后,党组织获得很大发展,“建立了全国的群众性的布尔塞维克的党的基础”[41],但也存在“严重的错误与缺点”,这些错误与缺点主要有:“某些地方党部为追求新党员的数目字,便进行所谓发展党的突出运动,集体加入与不经过个别的详细审查的征收党员。因此许多普通抗日分子或党的暂时同路人,也加入了党。异己分子,投机分子,以及奸细,也乘机混入了党。使党的组织之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作用和党的组织之巩固程度大大受到损害。使党的组织与群众抗日团体之区别,在某些地方模糊起来。使民族敌人与阶级敌人,有了一些机会来进行破坏我党的阴谋。”[42]因此,“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巩固党,成为我们今天极端严重的任务,成为完成的政治任务的决定因素”[43]。
    对于如何巩固党,中共中央政治局作了七项决定:(1)停止发展党员,将整理、紧缩、严密和巩固党的组织作为当前和今天一定时期的中心任务;(2)详细审查党员成分,清刷混入党内的异己分子、投机分子以及敌探奸细;(3)加强党内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阶级教育和党的教育;(4)加强对党的各级干部的教育工作;(5)加强党的保卫工作和反对奸细的斗争;(6)加强党的秘密工作,严格划分公开机关和秘密组织;(7)加强党的纪律和党的团结。[44]
    事实上,对大量发展党员可能产生的问题,党中央是清醒的,曾多次提出针对性的要求。比如,“大量的发展党员,不是采用不经审查的拉伕式的办法,新党员的入党,必须经过支部一定党员的介绍与一定党部的审查”,“严防汉奸、托派分子、阴谋家、投机家混入党内”等。[45]
    《关于巩固党的决定》发出后,各级党的组织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停止发展党员,把巩固党作为中心工作,通过大力整顿党的组织,审查党员成分,清洗混入党内的敌对分子、异己分子和投机分子,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使党员的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大大提升。
    三、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历来高度重视组织的力量。抗战时期,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党的组织形成科学严密的体系,使全党成为统一的整体,党的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地得到发挥,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一)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提出并实行一元化领导,是与党当时面临的形势和实际工作的矛盾密切相关的。1942年前后,中国抗日战争进入最困难的时期,除了日本侵略者的“扫荡”封锁之外,国民党的反共活动也十分猖獗。克服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巩固并发展抗日根据地,壮大人民力量,是全党面临的十分紧迫而严峻的问题。而当时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处于分割状态,这种状况容易造成令出多头、各自为政的局面。同时,党的历史上形成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错误思想认识还大量存在,某些根据地擅自发表有关全局的意见或主张,造成全党认识上和行动上的混乱,导致中央在一些政策上的被动。对于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党中央认为是“由于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遗毒,由于对某些政治观点与组织关系还缺乏明确的了解与恰当的解决,党政军民中(实际上是党政军民系统中党员干部的关系),在某些地区,还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现象。例如:统一精神不足,步伐不齐,各自为政,军队尊重地方党、地方政权的精神不够,党政不分,政权中党员干部对于党的领导闹独立性,党员包办民众团体,本位主义,门户之见等等。这些不协调的现象,妨害了抗日根据地的坚持与建设,妨害我党进一步布尔什维克化,[46]。要统筹全部工作,各根据地必须实行一元化领导。
    为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2年9月1日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通称“九一决定”)。《决定》指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和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他应该领导一切其他组织,如军队、政府与民众团结。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中央局、分局、区党委、地委),因此,确定中央代表机关(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区党委、地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取消过去各地党政军委员会(党政军委员会的设立,在根据地创立时期是必要的正确的)。”[47]
    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目的在于“加强各抗日根据地领导的统一,是为了更顺利的进行反对日寇的战争,‘一切服从战争’是统一领导的最高原则”[48]。而对于如何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决定规定:“中央代表机关及区党委地委决议、决定或指示,下级党委及同级政府党团、军队军政委员会,军队政治部及民众团体及党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法令,上级军事领导的命令、训令,上级民众团体的决定(以上文件之重要者必须经过各该机关党员负责人交同级党员批准,或事先商得党委负责人同意,然后颁发,但不是一切都要批准),不仅下级政府、军队、民众团体必须无条件执行,下级党委也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假借无上级党委指示而违抗或搁置,下级党委对上级政府、军队、民众团体之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报告上级党委。”[49]“九一决定”特别强调“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之严格执行,对于党的统一领导,是有决定意义的”[50]。
    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加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了抗日根据地内党政军民之间的关系,统一了根据地的工作,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有力推动了根据地的建设和对敌斗争的开展。
    (二)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要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历经长期革命实践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
    维护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作了基本规定。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规定,“全国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机关。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51]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对此作了经典概括:“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是党在组织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各级党的委员会的委员必须无条件的执行,成为一切党员与干部的模范。”[52]《关于巩固党的决定》进一步强调,“为着巩固党,必须提高党的纪律和加强党团结。必须在党内开展正确的思想斗争,保证党内思想上的一致,提高党的铁的纪律,保证党的行动上一致”[53]。
    1941年3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讨论了如何加强党性的问题,将是否服从中央的指挥,维护中央的权威,上升到党性的高度。作为《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的起草人之一,王稼祥指出了“党内独立主义的错误”的表现、危害以及纠正的方法,在他看来,纠正这些错误的根本办法就是“实行中央集权”,“实行铁的纪律,对犯错误的干部必须实行纪律与组织的制裁”。[54]陈云在发言中认为:“下层虽有违反党性的,但头子愈大,危险愈大,军队愈多,危险愈多。”“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的利益,个人利益仅仅包含在党的利益中。”“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是有矛盾的,但个人利益必须以党的利益为前提。”[55]毛泽东在发言中联系党的历史上的教训强调:“对干部的错误要正面批评,不要姑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团结全党,但同时必须进行斗争,斗争是为团结。我们干部要做到虽受打击也要服从组织,就在一个时期为上级所不解了,并且孤立,都能够忍耐下去。要能上能下。”[56]7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决定发出后,“对于全党是起了教育的作用,使党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比过去更加统一,一些象过去那种政治上随便发表意见同党的主张对立的现象,最近是没有看到了。这表现我们党在思想上政治上更加统一了。在组织上也是一样,那些闹独立主义的情形比较少了,能够把局部利益服从党的整个利益,这表现了党的进步,表现了党比过去更加巩固一些”[57]。中央政治局于1943年3月20日通过的《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减的决定》规定:“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工作的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政治局推定毛泽东为主席。政治局每月应举行例会两次,必须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58]“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他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59]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同志组成,泽东同志为主席”,中央书记处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的决定权”。[60]这次重要的人事调整,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不仅在思想上而且在组织上进一步得到确认。
    为从制度上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权威,党中央在抗战时期还制定了多个党内法规,如《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党的七大把“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61]郑重写入党章。
    总之,抗日战争时期是党组织建设在各个方面达到成熟的历史时期,形成了组织建设的一系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做法,促进了党组织的大发展,使党成为全民族抗战的中流砥柱,保证了抗日战争和新民主义革命的胜利,其经验至今仍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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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二十二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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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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